如果山達基組織要你登聲明,用錢或用其它壓力,是可以的,但是內容雖要可以查證。什麼「網路造謠,不實訊息」就是空氾,山達基組織並沒有說那一個消息,是不實的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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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達基教會 教會聲明: > 社會 > 新聞快報 > 台灣新快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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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仙奴: 山達基教會2009年法國被判組織性詐騙有罪,最後上訴被駁回。臺灣女大學生愛麗絲,接觸山達基不久,於2011年加入海洋機構,辨停學到澳洲,教會對她 說是進修,但她簽了十億年的合約,雖然厭倦了那裏的生涯,但根據教會是不能違約的。2012年3月,她精神崩潰,被教會軟禁在隔離房,有教會臺灣前總裁李 美足電話錄音做證。根據羅恩·賀伯特政策,精神崩潰的人要接受因爲麗莎·麥克弗森而出名的「反思程式」。愛麗絲試圖逃走時以拳頭打破窗口,受傷入院,診斷 出有精神病,已再不能照顧自己的日常生活,教會拒絕賠償。教會通過律師發言,否認關愛麗絲在隔離房,並指羅恩·賀伯特的「隔離」是貶損之詞。澳洲廣播公司 電視臺播出這段新聞前,兩名山達基教會人員,沒有通知病人的家人、監護人,在未得同意下,把愛麗絲帶到臺中民間公證人陳毓倫辦事處,簽署了一份多頁的聲 明,否認厭倦海洋機構想離開,否認被軟禁、被虐待、試圖逃跑時受傷。澳洲廣播公司的常務董事還接到愛麗絲的電郵附着聲明,裏面這樣說:「我不授權澳洲廣播 公司、你們的記者或任何其他媒體公開此事,或利用我的不幸情況而得到優勢,或醜化一個我欣然支持的組織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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